第(2/3)页 登闻鼓的声音敲响,把解缙从全神贯注的状态中拉了出来,解缙有些不悦地蹙紧了眉头。 很快就有衙役进来禀报:“知县大人,有几个山民前来告案,说山中闹出了人命。” 一听人命官司,解缙就本能地头大。 解缙虽然上任没多久,但是他在相关政策律令学习上的能力相当强悍,钱粮、刑名、仪制等事务,他根本不需要假手佐官,只要看一遍就能全刻在他脑子里,没人能糊弄的了他,而解缙也乐于阅读这些东西。 今年刑部就更新了《大明律》关于死刑的补充条例:“自今惟犯十恶并杀人者论死,其余死罪,皆令输粟北边以自赎。力不及者,或二人、三人并力输运,仍令还家备资以行。” 所以,现在死刑只要不是造反或者直接杀人,其他都可以通过自备干粮去服苦役给北方边境运粮来抵罪,但即便如此,山民所谓的人命官司,恐怕也是斗殴之类的事件,是肯定要上报的,而上报就会有损于他的政绩。 毕竟对于县官来说,辖区的命案率高低,也是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,若是出了一堆人命官司,不仅是当地民风剽悍的事情,在上官眼里,更代表了你治理地方的能力不行.若是真能好好教化百姓,怎么就做不到邻里和睦、路不拾遗呢? 而按照常理来说,目前的大明乡野,施行的都是宗族自我治理,通常族长和族老会把这些事情处理好,就不上报了,若是宗族势力薄弱的地方,也会由村长协商处理。 能闹到解缙这个县官面前,就说明事情已经不是下面的村落或者宗族能够处理的了,要么双方矛盾分歧严重,要么事情比较诡异。 解缙放下手中的书卷,整理了一下官服,缓缓步出书房,向前衙升堂的方向走去,他的步伐稳健而有力,努力摆出一副威严的气质。 来到前衙,解缙端坐在高高的堂上,目光扫视着堂下的众人。 县太爷虽然年轻,但几個还穿着兽皮猎装的山民依旧不敢小觑,战战兢兢地跪在堂前,他们的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。 “堂下何人?有何冤情,速速报来!” 山民们互相看了看,其中一个胆子稍大些的山民鼓起勇气,颤抖着声音说道:“大人,我们是山里的村民,前来上报一起人命官司,前几日,村里有几个猎人进山打猎,有三人看到了一个凭空出现的黑窟窿,两人手挽着手进去,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。” “剩下的一人呢?在何处?” “疯了,回家没多久,就跑进山里喂了熊,我等追之不及,只见到半截身子。” 解缙蹙眉道:“那你们是如何知晓的这般详细?” “村里有老人,十几年前见过这一幕,结合剩下那人回来说的话推测出来的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