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没人能否认韩信的才华。但是,也没人能强行拔高其人格。 其人格的卑劣处,不在于不敢与敌人展开不计生死的搏斗。 世界上,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这种勇气。地痞无赖能存在的原因也正在于此。 如果有谁嘲笑韩信的胯下之辱。这人就过于刻薄,且文过饰非。 m君甚至可以断言,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,遇到持刀歹徒的第一反应绝对是落荒而逃。 剩下的百分之十里,有百分之八不跑是因为被吓到手脚发软跑不了。 只有那百分之二,是真正敢冲上去和歹徒较量的真男人。 所以,韩信最初的选择不光彩,但也无需苛责。 可是,他功成名就后,在那个权贵诛杀街头无赖,就像碾死一只臭虫的年代里,竟然没有报复那个泼皮。 这才是他人性中真正卑劣无耻的地方。 要知道,他生活的年代,是一个人们普遍血性十足的时代,是遍地都是豫让、专诸、朱亥之类伟丈夫的年代。 在那种时代氛围下,荆轲作为四大刺客里唯一任务失败的那个,所刺杀的要不是秦始皇帝,所作所为简直就是泯然众人矣,不值同道中人一晒。 有血性的不只是刺客们。那些士大夫们个个也都是骨鲠之士,极具人之位人的风骨。 赵国大臣们因为刘邦侮辱赵王,就怀着君受辱,臣该死的心态,不惜冒着全族被杀的风险,不图大汉江山,就为争口气,就敢向大汉皇帝发起自杀式突袭。 齐国田横兵败如山倒,逃到海岛上栖身,因不愿臣服于他人自刎。他麾下的五百壮士知道消息后,以不能保护主公周全为耻辱,竟然一起自杀殉主。 这种年代,受辱是要用血来洗刷的,不是敌人的血,就得是自己的血。 现在看起来,或许大可不必。在很多人眼里,人的尊严早就不如活着有价值。 但,这是当时的普世价值标准。人要么在受辱后自杀,要么苟且偷生,寻找洗刷耻辱的机会。 在那个时代,有身受屈辱不图报复,苟且偷生的人吗? (本章完) 第(3/3)页